日前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某工廠發生大火,在消防隊員搶救數小時後,現場突然傳出爆炸;發生爆炸後,廠商才告知廠內有劇毒、易爆物質環氧乙烷(C2H4O)的鋼瓶。 具高危險性的火災現場,搶救人員竟在無任何防護情況下,於存在劇毒化學氣體的環境中工作了數小時,讓人對廠商未及時提供必要資訊、罔顧救災英雄生命安全的作法感到不解,更可以看到我國化學品管制及環保工安工作疏漏,所衍生的嚴重弊病。這次的事件雖然不大,但也著實讓人替救災人員的安全捏了一把冷汗。 筆者在美國某國家實驗室工作時,就已見識到其不但要求實驗室中所有化學品資訊都必須放置在最顯眼的位置,並設有管制中心,掌控所有化學物質資料,要求人員在進入實驗室工作前,須先接受十多堂的工作安全、防災、災害處置與通報訓練,更會確實全體動員進行演練。 反觀我國,科學園區的工廠往往堆放許多化學物質,連廠內環保或工安人員都無法明確掌握物質安全資料,且防災、災害處置與通報訓練不足,使消防人員在缺乏資訊情況下,對科學園區的火災戒慎恐懼。現在連較少高科技廠商的加工出口區,也在往高科技靠攏的情況下,存有不少危險物質,使救災人員容易陷入危險中。 由於可能發生危險化學物質災害的地點,已超出以往認知道的高科技工廠或化學工廠,未來站在第一線救災的人員,如何能在馳往災難現場時,掌握其應知曉的危險物質資訊,已不容再被忽視。否則此次使現場救災人員承受比平時更嚴重死亡威脅的重大事件,僅在媒體上曇花一現,政府也沒能在後續提出改善的作為,則下次的意外是否能像這次一樣幸運,就不得而知了。